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7〕123号)精神,现就我校陕西省“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条件
(一)陕西省“千人计划”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未全职来校工作,或来校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来校工作3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2)近5年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励,掌握重要实验方法或关键技术(发表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后);
(3)拥有能够促进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专家)
(1)引进时未全职在校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
(2)在校内有稳定的合作单位,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够作出实质性贡献;
(3)引进后须在我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3.青年项目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不超过42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申报时未全职来校工作,引进后须全职在校工作6年以上。
4.外专项目
(1)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8周岁,身体健康;
(2)引进后须全职在校工作3年以上;
(3)其他资格条件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5.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国内顶尖专家,引进后一般应当全职来校工作5年以上(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者提名人选;
(2)欧美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3)外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5)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
(6)其他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
6.区域人才引进项目
对其他符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发展需求或者属于省上急需紧缺人才,学术能力和水平达到国际一流,资格条件比照其他项目予以适当放宽。
以上项目已在校工作的申报人来校时间应为2015年6月30日以后。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
(二)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特支计划”)
1.杰出人才
全省计划支持6名左右,重视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国内前沿领域,在基础学科、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方面有重要发现,能够坚持全职潜心研究、技术创新,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潜力。
(2)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杰出人才。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处于全国学术(创作)前沿,研究(创作)成果有重大学术影响或重大社会影响。
2.领军人才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全省计划支持60名左右,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
申报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省部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的科技人才,研究方向属于我校学科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领域,研究工作具有重要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2)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
全省计划支持20名左右,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申报人必须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重大影响。
(3)教学名师
全省计划支持60名左右,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
申报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除外)称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在校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时间满10年,近3年(2013—2016学年)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3.青年拔尖人才
全省计划支持90名左右,我校推荐名额为5人。
申报人应取得博士学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7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且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区域发展人才
全省计划支持50名左右,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
申报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应在基层一线工作不少于3年,专业水平处于一流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
以上各项目申报者均应在校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陕西省“千人计划”
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及附件、引进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选政治审核意见。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成册(封皮统一用白色铜版纸装订),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及政治审核意见无需装订(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申报材料单独报送;区域人才引进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平台申报;其他项目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小燕,电话:8708285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caike@nwafu.edu.cn。
(二)陕西省“特支计划”
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申报情况的报告、申报书及附件、“特支计划”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特支计划”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人选政治审核意见。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要求同省“千人计划”),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及政治审核意见无需装订(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7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支计划”区域发展人才通过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平台申报,其他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俊华,电话:8708257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caike@nwafu.edu.cn。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物色人选,尽快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3.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4.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也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
5.已入选陕西省原“百人计划”的不得重复申报“千人计划”。
本次申报时间紧张,工作任务繁重,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申报,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1.陕西省“千人计划”申报材料
2.陕西省“特支计划”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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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 ||||||
2017年12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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