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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校人发〔2005〕340号)相关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2017学年开展导师制的青年教师及其指导教师
二、考核程序
1.12月19日-12月24日,自我总结。指导教师填写《导师制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青年教师填写《导师制青年教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
2.12月25日-12月28日,所在单位考核。各学院(系、部)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考核。
3.12月30日之前,材料报送。各学院(系、部)将考核表及考核汇总表纸质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国际交流中心512室)。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系、部)依据青年教师在指导期内教学科研等方面能力提升情况以及师德师风、现实表现、参与学科建设等公益活动情况,可结合教师试讲、专家听课和教案评议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各学院(系、部)依据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实际指导效果,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指导教师考核优秀指标按各单位参加考核人数并结合近三年考核情况确定(见附件3)。
4.青年教师导师制是我校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举措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联系人:侯彩婷 颉登科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
1.《导师制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
2.《导师制青年教师工作考核表》
3.《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情况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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